关于住宅小区养老设施配套建设及其适老化改造的提案
时间: 2024-05-21 16:22
湘建提复〔2024〕17号A类(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063号
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民政厅:
民建省委会集体提出的《关于住宅小区养老设施配套建设及其适老化改造的提案》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会。
一、关于“将公共区域适老化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规划”的建议
我省出台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加装电梯,建设适老、无障碍设施作为基础类改造内容,要求在改造过程中做到“应改尽改”。制定了《湖南省绿色完整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湖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等,明确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有关适老化改造技术要求。将适老化设施改造纳入全省老旧小区改造检查重点内容,实地检查、督促落实。截至目前,全省已改造老旧小区1.54万个,涉及居民217.3万户,结合改造,新增“一老一小”等社区服务设施(站)463个,推进加装电梯2152台。
二、关于“将居家适老化改造纳入居民住房公积金和房屋维修基金提取范围”的建议
近年来,为满足广大缴存职工的业务需求,我省始终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政策规定,坚持“应贷尽贷、应提尽提”的原则,不断优化调整公积金贷款、提取使用政策。关于“将居家适老化改造纳入居民住房公积金和房屋维修基金提取范围”的建议,目前国家暂无相关政策支持,我们将进一步深入研究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社会性、互助性、政策性的住房保障作用。
三、关于“完善适老化改造标准等”的建议
2023年,我厅编制印发《湖南既有居住小区适老化改造技术标准》(DBJ43/T302-2023),对既有居住小区从改造前评估、小区环境改造设计、室内公共空间改造设计、套内空间改造设计、施工与验收等8个方面作出基本规定,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适用该标准。
四、关于“加强监督管理”的建议
近年来,我厅督促指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图审机构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等规范标准、《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进行设计审查。对不符合无障碍、适老化等规范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查通过;监督指导建设单位及其承建方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精准排查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控,确保涉老设施建设质量水平;指导五方责任主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对涉老设施建设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验收程序不到位的,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五、关于“探索推广‘物业+助餐’”的建议
近年来,我厅督促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根据社区居民需要,有偿或免费提供包括“助餐”等多种形式的上门服务,满足不同老年人居家需求。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持续做好小区养老设施配套建设及其适老化改造工作,切实提升老年人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15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李忠
联系电话:0731-8895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