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建议

    时间: 2024-06-25 16:52

    湘建提复〔202451A类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779号提案的答复

    李如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自然资源厅,现将意见函复如下:

    一、关于“高位推动,强化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意识”的建议

    我厅历来高度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城市园林绿化作为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通过园林城市(县城)建设,引导各地不断拓展城市绿地规模,提高园林绿化水平,截至2022年底,我省县以上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园林绿地面积和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8.03万公顷、7.18万公顷和1.86万公顷,相比2012年增长70.6%74.6%106.4%,切实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提升了城市宜居品质。一是开展园林城市(县城)创建系列活动以来,园林城市(县城)创建逐渐成为各级政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和载体,有力推动城市生态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效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水平,得到人民群众广泛拥护支持。截至目前,我省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国家园林城市已有16个。二是结合我省城市绿化周等活动,加大中小学、高校等企事业单位、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组织和居民群众参与力度。我厅指导各地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在城市绿化周期间组织开展义务植树、园林植物(花卉)展览、园林文化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普及城市园林绿化法律法规、标准及城市绿化建设、保护的重要意义。各地将城市绿化周活动与网络尽责宣传有效结合,听取市民的建议和诉求,提升社会公众知绿、爱绿、建绿、护绿的意识,营造社会积极参与城市园林绿化的良好氛围。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坚持指导各地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在各地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部署下,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建城〔20222号)及相关标准,进一步推进园林城市创建升级和成果巩固,积极创建一批具备湖湘地域特色、人居环境和谐共生的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持续开展城市绿化周系列活动,提高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认识,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和人居生态环境水平持续提升。

    二、关于“科学规划,优化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布局”的建议

    一是推进园林绿化相关专项规划编制。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推动湖南省科学绿化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将城镇绿地系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纳入市县级专项规划编制目录。二是坚持指导市县科学规划,优化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布局。省自然资源厅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中要求结合市域生态网络,完善蓝绿开敞空间系统,确定结构性绿地、城乡绿道、市级公园等重要绿地控制范围,划定中心城区绿线,并提出控制要求。三是强化绿地系统规划引领作用。结合园林城市(复查)创建复查活动,指导各地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加强与规划部门的沟通衔接,做好新一轮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编制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公园体系规划》《城市生物多样性规划》等各类绿化规划,建设绿量适宜、结构均衡、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城市绿地系统。下一步,我厅将继续督促各地按照《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51346,完善绿地系统规划、公园体系规划等绿化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园林绿化管理配套制度。加强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接,确保其指导性、约束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对已建成各类绿地,应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中确保其用地性质与实际用途一致,保护现有绿化成果。

    三、关于“规范施工,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品味”的建议

    一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要求,指导各地切实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我厅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指导各地建设百姓身边的社区公园、街头游园、口袋公园。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推动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做好国球进公园,完善城市公园无障碍、全龄友好设施建设。坚决禁止挖山填水”“大树进城”“高价建绿等脱离实际、铺张浪费、破坏生态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充分发挥园林绿化对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二是完善城市建设与绿化保护机制,加强监管力度指导各地建立健全城市建设评估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绿化工程科学决策机制,加强审批把关和事中事后监管,最大限度保护现有绿化成果和古树、大树。强化城市绿线管控,加大对侵占城市绿地、擅自改变城市绿地性质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和执法力度,积极推动侵占城市绿地等行为结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三是坚持保护原有自然山水和原生植被,因地制宜建设海绵型绿地。坚持适地适树,优选优用乡土适生树种,加大乡土适生植物应用,适当保留野花野草等乡土地被。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湖南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综合评价标准》DBJ43/T533-2022,开展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综合评价,起草《湖南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综合评价管理办法》。持续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全面提高城市园林专业化和精细化管养水平,进一步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618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廖磊

    联系电话:0731-88950221


    我要举报
    举报电话:0731-88950102
    来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驻
    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
    邮编:410116 总值班电话:0731-88950000
    公安备案号 43011102002159
    省政务中心办事咨询:82213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