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5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5年省质安监总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全会精神、国务院第三次廉政会议、十届省纪委第七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和省住建厅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紧密结合总站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反对“四风”、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实现各项工作目标,以保持高压态势惩治腐败,持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反腐倡廉新成效为推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严明纪律,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部署
1.抓好纪律教育。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严明党的纪律始终放在首位,把加强党的纪律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总站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以及“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使总站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养成依纪依规依法监督、履职、生活的习惯,在全站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系统起好领头示范作用。
2.确保政令畅通。从严从实坚持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以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规范党员干部的日常行为,杜绝在党纪国法等原则问题上搞变通、作选择、打“擦边球”现象。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信谣、造谣、传谣,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的权威,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决不允许拉帮结派,搞小圈子。自觉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违背组织决定,搞非组织活动。坚决反对和认真处理一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破坏党的纪律的行为。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和倾向,及时督促纠正整改,严格执纪,维护党纪政令严肃性,确保政令畅通。
二、持之以恒纠“四风”、整作风
1.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以“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梳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清醒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及时认真总结提升教育实践活动中创造的新经验和文明创建、党建示范点创建成果,将好作风固化为好习惯、升华为文化制度长效机制。
2.坚持问题导向正风肃纪。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以及总站“十不准”规定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持续发扬“钉钉子”精神,以点带面,由近及远,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开展作风建设明查暗访活动。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一是严格财经纪律,依法严格预算和决算管理,坚持“三公”经费公开透明,严格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总站“十不准”规定,总站对外接待无公务联系单不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严格按规定标准接待,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吃喝、公款送礼、赠送节礼和违规消费,严禁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礼品。严禁公款旅游和严格职务消费。二是加大惩戒力度,严厉处置不收敛、不收手者,对顶风违纪的行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3.创新作风建设载体和形式。建立领导班子作风状况定期分析机制,把作风状况作为年度考核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社会评议总站作风建设活动,形成改进作风的倒逼机制。认真开展作风建设专题调研,及时了解掌握作风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以及“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防止“四风”问题卷土重来。
三、加强监督,铲除腐败的“土壤”
1.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反腐倡廉形势教育、“两个责任”、“三严三实”等主题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继续坚持开展“从领导讲话和会议精神中学廉政;书记专题讲廉政、党员干部轮流上党课讲廉政、聘请专家讲廉政、看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教育中悟廉政;干部职工述廉政;创先争优赛廉政;“三进”活动促廉政等活动。不断创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继续推进开展廉政文化“进企业、进项目、进工地”活动。试行“拟提拔干部人选廉政事项报告制度”对不如实报告个人廉政情况和重大事项的,取消任职资格。继续完善“学习园地”、廉政手册、微博微信网站等形式传播正能量,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行业氛围。通过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使党员干部常怀敬畏和戒惧之心。
2.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重视先进典型的选树,注重发现和培养系统内的典型人和事,深入挖掘提炼先进典型的精神内涵,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建立完善先进典型的选拔、评价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营造干事创业、乐于奉献的浓厚氛围。
3.加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职称、资格证”挂靠兼职行为工作成果。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纪问题,重点查处在资质审批审查核查、开工条件许可、工程项目监督管理过程及项目施工现场检查(巡查、核查等方式)、评比评优评先等方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接受吃请和收受监管对象和下级监督机构红包礼金等行为。
四、完善措施,抓好“两个责任”落实
1.明确责任内容。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结合总站实际制定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以责任制为抓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体明确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体责任;总站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主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纪委(纪检机构)及负责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同时将“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厘清各科室(站)以及负责人的责任边界。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对领导班子与科室负责人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以任务分解、责任清单的方式,形成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种好“责任田”的良性格局和制约机制。纪检监察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协助党委搞好任务分解,加强督促检查。各职能科室(站)要各负其责,权责明确,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业务工作各个环节,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各责任科室(站)半年和年终向总站党委、纪检监察部门提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实情况报告;总站党委、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向厅党组和纪检组(纪检监察室)报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2.强化责任制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责任制任务分工,细化责任,实行目标管理,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项任务分工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加强对责任制任务分工完成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对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3.切实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格执行省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追究办法,结合总站实际制定《总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科室(站),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违纪违法责任,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的责任。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科室(站)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