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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履行义务要坚持高标准远离底线

发布日期:2016-05-27 00:00 责任编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打印页面
义务与权利相对,意为应尽的责任。党章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党员的八项义务,体现了党员的主体地位,有利于提高党员的责任心,增强党的战斗力;有利于增强全党的纪律性,促进全党在思想、组织和行动上的团结一致,也为党组织和社会各界评价、判断党员是否合格、是否优秀提供了标尺与基准,从而有利于提高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

  党员履行义务,首先要坚持高标准。党员的八项义务,集中体现了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党员履行义务,就是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增强党性、锤炼作风的基本途径,因此,没有履行得最好,只有履行得更好。比如政治理论学习,这是加强党性修养、思想入党和政治成熟的重要保证,不仅要将之作为经常做的功课,而且要作为终身任务。可以说,履行党员义务,就是每一名党员一辈子向着高标准不断努力的过程。

  党员履行义务,必须远离底线。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的底线上,党员也不能全站在纪律的边缘。党章第三条规定“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时用的是“必须”一词,意味着每条义务都是党员应当做到且不能违背的。比如,关于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等相关要求,做不到的直接后果可能就是触碰纪律甚至法律边界。因此,党员认真履行义务,也是远离底线的重要保证。

  履行党员义务,要靠学习与自觉,也要靠制度与监督。

  学习党章是基础。只有对党章、党史有了深刻理解,才能对履行党员义务的必要性有充分认识。一定要改变当前一些党员重业务轻理论、重权利轻义务的现象,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把学习提高到新水平。自觉践行是关键。要在履行义务上形成自觉、形成习惯,无论身处何地何时,都坚持以党员的标准时刻警醒自己,自觉履行义务,为净化党内风气与社会风气做出自己的贡献。

  制度与监督是保障。《廉洁自律准则》与《党纪处分条例》遵循党章,细化与硬化了党员义务的有关规定。各级党组织要通过认真贯彻落实这两部党内法规,鞭策、督促党员坚持高标准,严格守底线,认真履行义务。在严格监督执纪、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过程中,都应将检查党员是否履行义务作为重要抓手,解决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作风不正、不廉洁等突出问题,保持党的肌体健康。□

  作者:湖南省廉洁学与巡视制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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