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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四季度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工作情况的通报及下一步考评工作要求

发布日期:2019-03-25 00:35 责任编辑: 打印页面
关于 2018 年四季度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

工作情况的通报及下一步考评工作要求

各市州工程质量监督站(处),各有关单位:

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建建〔2018135号)文件要求,我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工作2018101日起应全面实施。各市州已上报2018年四季度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不合格和优良工地,我站对部分市州上报的考评不合格和优良工地进行了比对抽查。通过统计和抽查发现,部分市州、县(市区)企业尚未实质性开展企业、项目自评,部分质量监督机构考评流于形式。为全面推进我省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工作,以考评促自评,将2019年考评工作落到实处,现就2018年四季度考评及考评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一、2018年四季度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工作情况

根据省质安总站《关于加快推进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的通知》(湘质安监〔201824号)要求,各市州上报的考评“优良工地”和“不合格工地”汇总统计如下:

截止110日,组织考评的14个市州上报“优良工地”共计533个,占在建项目的7.4 %(其中,占比最多的三个市州为岳阳15.1%、株洲13%、娄底10.6%),31个县(市区)考评无“优良工地”;“不合格工地”共计277个,占3.9%,其中,59个县(市区)考评无“不合格工地”。

通过上报的考评情况统计发现,部分质量监督机构在进行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时实事求是、标准把握严格、敢于正视问题,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如邵阳市质量监督机构上报“不合格工地”数量最多(达136个),其中洞口县质监站共考评57个工程,上报优良工地2个,优良率3.5%;不合格工地44个,不合格率为77.2%。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详细分析,建立了问题清单,并及时对企业项目进行指导、督促,提高了企业、项目对考评工作的认识与重视,项目存在的不合格质量问题在得到不断的整改,对提升工程质量水平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但是部分监督机构未实事求是严格按标准进行考评,对比当地质量实际状况,部分市州考评“优良工地”项目数量占比明显偏高、无“不合格工地”县(市区)较多。如:岳阳市上报的考评“优良工地”达69个,占在建项目的15.1%,而“不合格工地”仅屈原区上报了1个(不合格率仅0.2%);益阳市无“不合格工地”;永州市上报考评“优良工地”42个,占在建项目的7%、仅江华、双牌县上报7个“不合格工地”(不合格率1.2%),经调研或比对考核了解到,部分地区考评工作未真正落地,上报结果也没有真实反映出当地的质量管控状况,没有发挥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工作对工程质量管理的促进作用,考评流于形式。

通过对市州的考评情况统计及考评比对情况分析,目前考评工作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规范标准意识淡薄。多数质量监督机构、施工、监理企业及相关管理人员尚停留在不受规范标准约束的“自由施工、自由监督”状态,对于按规范标准尤其是主控项目、强制性条文逐条进行检查、验收、监督和评价不情愿、不习惯,甚至有对立情绪;对于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的意义、做法等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消极等待、流于形式的多,主动作为、真心实干的少。

(二)推进迟缓。多数质量监督机构、施工、监理企业及相关管理人员思想不重视、仍在观望,在湘质安监〔201824号文件下发后,部分地区才开始启动对项目现场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自评工作。

(三)不求实效。多数企业及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对开展质量管理标准化自评考评的目的不明确,不求实效、只求应付了事现象比较突出:

1、自评考评流于“打勾凑分”。监督机构到现场考评不告知不合格项原因、考评结果及整改要求,部分项目及企业甚至无法了解考评结果,上报“优良工地”、“不合格工地”考评情况只图应付了事。未通过自评考评查找问题、未通过考评促进自评,达不到通过考评促进项目质量标准化管理提升的目的。

2、考评不贴实际。目前我省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自评工作处于初步推进阶段,存在多数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标准化意识欠缺,对项目的质量管理仍停留在以包代管阶段,质量管理标准化自评体系未建立健全、自评走过场;现场项目部和监理部对质量管理标准化内涵理解不深、领会不透,未按要求去实施质量管理;从业人员质量标准意识普遍不强,因此工程实体质量水平普遍不高。部分监督机构未实事求是严格按标准进行考评,对比当地质量实际状况,部分市州考评“优良工地”项目数量及占比明显偏高、无“不合格工地”县市区仍存在且偏多。

(四)忽视考评后管理。大部分施工项目及企业自评后未建立问题清单、未制订整改计划和措施,未跟踪考评不合格项整改闭合,未通过自评实现持续改进的目的;部分监督机构未端正考评态度,未将考评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没有把考评工作当作促进工程质量提升的有力手段,应付了事,把考评当负担,对考评不合格项不跟踪闭合、督促整改,对考评情况不进行综合分析汇总,也未建立问题及监督清单、没有制订考评工作跟踪、推进计划,因此,考评对项目质量管理没有起到督导作用;多数市州住建局或其质量监督机构未发挥有效的层级指导和监督作用。

(五)现场实体质量控制不到位,存在一定的质量安全隐患。如钢筋工程的抗震措施及抗震构造措施设置不到位、钢筋绑扎搭接和锚固不到位、钢筋保护层控制措施不到位;混凝土工程中施工缝留置随意,特别是相邻竖向构件和水平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级差超过两级时节点处高低标号混凝土浇注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地下室和楼板开裂较严重;地下室顶板后浇带支撑未独立设置、提前拆模、超载使用;砌体工程的抗震构造措施设置不到位、抗裂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普遍存在,各市州考评主体对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中对涉及结构安全质量的内容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结构安全隐患没有通过考评及时消除。

二、2019年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工作要求

(一)立即组织开展2019年一季度考评。各市州及所辖县(市区)质量监督机构应立即开展2019年一季度考评工作,“动态监管平台” 试运行版已上线,考评表格可以在平台上下载使用,各地应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项目全数进行考评,并在2019325日前各市州按规定将本地区一季度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不合格”、“合格”、“未考评”、“优良” 工地项目名单汇总后书面上报省质安监总站(详附件1234),总站将汇总各地“不合格”项目上报省住建厅公布。

(二)督促落实自评。各市州及所辖县(市区)质量监督机构应督促辖区所有在建项目及企业落实项目自评及企业自评工作,项目及企业自评应参照考评表格结合项目验收进一步分解细化,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并通过自评达到查找问题、及时整改、持续改进的目的。

(三)严格考评标准。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应严格按文件及相关标准规范对项目进行考评,特别是要对涉及结构安全、抗震设防和重要使用功能等保证项目严格把关;对考评发现项目及企业未按要求开展自评或自评流于形式的,应严肃处理。

省质安监总站将按照《湖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相关要求,20193月底开始对各市州及县市区质量管理标准化项目考评工作及考评符合性进行抽查,对考评工作开展不到位的市州将通报批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也将把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及推进工作纳入考核内容。

附件:1.质量管理标准化项目考评不合格工地汇总表

2.质量管理标准化项目考评合格工地汇总表

3.质量管理标准化项目未考评工地汇总表

4.质量管理标准化项目考评优良工地汇总表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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