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的通知

    时间: 2024-01-22 15:22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

    现将《2023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印发给你们。请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2024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巩固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翻身仗成效。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119

    2023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全省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建筑施工事故)40起、死亡42人,与2022年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减少3起、5人,分别下降6.98%10.64%,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见图1)

    1:近三年建筑施工事故总体情况统计

    全省13个市州及湘江新区发生建筑施工事故,按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依次是:娄底市5起、死亡5人;长沙市、衡阳市、湘江新区各4起、死亡4人;株洲市、湘潭市、益阳市、怀化市、常德市各3起、死亡3人;郴州市2起、死亡4人;岳阳市、永州市各2起、死亡2人;邵阳市、湘西自治州各1起、死亡1人;张家界市未接报事故。(见图2)

    2:2023年各市州建筑施工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统计

    2022年相比,湘江新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减少3起、3人,湘潭市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减少2起、2人,长沙市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减少1起、2人,岳阳市、常德市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各分别减少1起、1人,株洲市、湘西自治州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各减少1人,邵阳市、衡阳市、永州市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平,张家界市实现连续24个月未发生建筑施工事故。但是,娄底市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增加3起、3人,益阳市、怀化市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增加1起、1人,郴州市死亡人数增加1人。(见图3)

    3:各市州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2022年对比

    二、专项分析

    1.从事故发生时间和死亡人数分析:2023年每月均有事故发生,12起、23起、35起、43起、52起、63起、73起、86起、92起、102起、114起、125起(见图4)。发生1人死亡事故38起,2人死亡事故2起(均为郴州市)。

    4:2023年每月建筑施工事故起数统计

    2.从发生事故类型分析:主要涉及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施工机具伤害、车辆伤害、触电6类事故。其中,高处坠落事故26起,占比65%;坍塌事故6起(沟槽管网土方坍塌5起、墙体坍塌1起),占比15%;物体打击、车辆伤害事故各3起,分别占比7.5%;施工机具伤害、触电事故各1起,分别占比2.5%。(见图5)

    5:2023年不同类型事故数量比例

    3.从发生事故工程形象进度分析:基础施工阶段发生事故2起,占比5%;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发生事故14起,占比35%;装饰装修施工阶段发生事故24起,占比60%。(见图6)

    6:2023年事故发生阶段比例

    4.从发生事故工程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分析: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事故数为7起,占比17.5%

    5.从发生事故工程所在地域分析:市州本级发生事故19起,占比47.5%;县区发生事故21起,占比52.5%,其中益阳市安化县、株洲市渌口区均发生2起事故、死亡2人。

    6.从发生事故企业性质分析:央企发生事故2起,民营企业发生事故36起,2起事故建设单位未委托施工单位组织施工;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发生事故3起、占比7.5%,一级企业发生事故20起、占比50%;其他企业(含施工总承包二级、三级,专业承包,无资质)发生事故17起、占比42.5%

    7.从发生事故企业区域分析:31起事故责任单位为省内企业(含2起事故项目建设单位未委托施工单位组织施工)、占比77.5%;9起事故责任单位为省外企业、占比22.5%

    8.从发生事故项目类别分析:房屋建筑工程事故37起、占比92.5%,市政工程事故1起、占比2.5%,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事故1起、占比2.5%,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工程事故1起、占比2.5%

    三、综合分析

    1.高处坠落事故依然易发高发,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排在所有事故类型首位,共发生事故26起,占比65%。从坠落部位来看,楼层屋面临边10起、操作平台和卸料平台6起、吊篮4起、施工洞口(含电梯井)3起、支模架脚手架3起。反映出各地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登高、临边作业时不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对作业人员教育培训交底不到位,作业人员防范高处坠落安全意识不足,施工单位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及能力没有及时跟进,导致该类型事故多发

    2.装饰装修阶段事故频发高发,共发生事故24起、占比60%,高出基础和主体施工阶段事故之和。反映出装饰装修阶段部分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松懈甚至缺位,关键岗位人员违规提前退场,建设单位对违法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缺乏有效管理,以包代管只包不管等现象较为严重,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重主体轻装饰甚至存在监管中空盲区问题仍较严重

    3.节后复工、夏季高温高峰、年终岁末时期事故多发,3月份、8月份、12月份分别发生事故5起、6起、5,分别占比12.5%15%12.5%,反映出岁末年初、夏季高温高峰等时期部分项目责任主体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应对不足,安全管理松懈大意,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忽视安全等问题。

    4.7起事故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占比17.5%分别为:衡阳市雁峰街道雨花亭社区首峰小区DE1单元实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施工机具伤害)、娄底冷水江市限额以上村民自建房(坍塌)、湘江新区阳光城翡丽云邸住宅地块项目9-18#栋住宅及19#栋幼儿园建安工程(坍塌)、株洲市渌口区青龙湾蓝谷小镇一期项目(坍塌)、益阳市安化县乐和商贸城项目(高处坠落)、衡阳市归雁台一期1#2#3#栋及西块地下室项目(高处坠落)、湘潭市经开区中鑫重钢轻重钢精深加工产业项目(高处坠落)。反映出非法违法建设仍屡禁不止,既有建筑加装电梯、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等未严格全数纳入许可监管,住宅小区附属绿化管网工程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未纳入施工总承包合同、也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园区厂区项目非法违法施工,属地主管部门未引起高度重视,打非治违不实不严,项目失管脱管甚至存在监管盲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突出、安全管理严重不到位。

    5.坍塌事故呈上升趋势,共发生事故6起、占比15%。其中5起为室外管网、沟槽土方坍塌(湘江新区2起,株洲市、常德市、娄底市各1)。反映出部分项目存在建设单位违法直接发包室外附属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收尾阶段施工疏于管理、不按设计及方案要求进行支护、违规提前撤离关键岗位人员等问题。

    6.车辆伤害事故须引起重视,共发生事故3起、造成4人死亡。其中2起事故为混凝土泵车支腿基础承载力达不到要求,在泵车及混凝土重力和泵送作业振动的双重作用下,发生整体失稳造成输送管砸中施工作业面人员。反映出部分项目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混凝土车辆、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缺失,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识别、管控不到位。

    7.迟报瞒报现象仍然存在。全年共有6起事故存在迟报瞒报行为(衡阳市、岳阳市各2起,邵阳市、娄底市各1起),性质恶劣,分别为:衡阳市雁峰街道雨花亭社区首峰小区DE1单元实施既有建筑加装电梯项目(企业瞒报)、邵阳市乾道明德院(1#3#5#6#7#栋及一期、二期地下室)(邵阳经开区迟报)、岳阳市恒大养生谷G标段(企业瞒报)、岳阳市湖南立恒新材料有限公司25万吨/年锂电池负极材料前驱体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企业瞒报)、衡阳市湖南丰隆环保材料有限公司8万吨危废综合利用项目总承包工程(企业瞒报)、娄底市青春里铂樾府项目(企业瞒报)。说明部分企业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甚至责任意识缺失、法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

    四、主要事故原因分析

    (一)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特种作业人员、现场作业工人等未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区域安全风险隐患点,主动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的意识不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风险防范能力以及拒绝冒险作业的能力,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等隐患未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对违规违章操作习以为常。如湘潭市经开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湘潭高新区中鑫重钢轻重钢精深加工产业项目等高处坠落事故,大都为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未按要求系挂安全带,发生高处坠落导致死亡。

    (二)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不落实,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不按要求支付安措费,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野蛮组织施工、违法发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仍较严重。如益阳市安化县乐和商贸城项目建设单位直接组织人员进行施工,未委托具备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施工,不按要求办理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手续,逃避监管野蛮施工。二是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和隐患排查整治流于形式,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缺乏有效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差,对特种作业人员和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交底等工作落实不到位,重经营轻生产现象严重。如湘江新区赵洲港汇水区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基坑支护,存在侥幸心理冒险蛮干,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差,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排查发现和督促整改到位。三是监理单位旁站、巡视职责落实不到位,发现问题隐患能力不强,督促整改意愿不足,以整改通知单代替履职,对长期存在未落实整改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且未按规定及时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报告。如长沙市润屋紫悦华庭(原天城紫悦)3#--8#栋及垃圾站项目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差,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对现场长期存在的起重作业时人员停留在起重臂下方、使用简易自制的货架进行码放并整体吊运等违章行为,未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

    (三)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一是监管底数不清。部分地区巡查机制不健全,巡查职责不落实,对本地在建项目特别是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底数不清,项目不来办理施工许可和监督手续就不管,尤其是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既有建筑加装电梯、老旧小区改造、装饰装修工程等,安全监督未及时跟上,导致质量安全过程管控缺失,埋下隐患引发事故。如衡阳市雁峰街道雨花亭社区首峰小区DE1单元实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娄底冷水江市限额以上村民自建房均未按要求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未纳入质量安全监管,直至事故发生前,属地主管部门均未发现并处置。二是排查治理不严不实。部分地区对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督促整改不力,对高坠事故多发、装饰装修施工阶段事故频发等现象重视不够,以转发文件代替落实,未严格督促责任主体有针对性的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如娄底市住建部门湘中府央玺项目监督检查时,未能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存在漏洞和盲区。三是打非治违不力。打非治违、监管执法工作不主动、不彻底,未能动真碰硬采取停工、行政处罚、记录不良行为等监管手段,对未办理法定建设手续、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等项目监管不严、执法宽松软虚,一些经开区、高新区项目失管脱管问题严重。湘潭市高新区中鑫重钢轻重钢精深加工产业项目事故发生时,已施工至钢结构屋面板安装阶段,仍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且未纳入质量安全监管,属地主管部门未采取执法措施放任项目非法施工。四是事故处置不严。部分市州对发生责任事故的企业和人员,未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有效落实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措施。截至202312月底,11起事故属地未严格复核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怀化市、益阳市、常德市各2起,株洲市、郴州市、永州市、湘西自治州、湘江新区各1起),13起事故属地未认定上报不良行为记录(长沙市、湘潭市、娄底市、湘江新区各2起,永州市、益阳市、怀化市、衡阳市、湘西自治州各1起)五是层级督导不实。部分市州层级监管指导不到位,对县区、各类园区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落实情况未进行专项督查,未能指出督促基层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以防范化解风险守牢安全底线、以守牢安全底线促进高质量发展,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升站位,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要切实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吸取省内外安全事故教训,以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为导向,认真做好本地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梳理查找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堵点难点,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和本质安全水平

    (二)转变作风,全面压实监管责任

    要严格落实监督规范化考核,压紧压实监督机构和一线监督人员监督责任,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和监管效能;要突出强化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重点解决不想管、不敢管、不会管等问题;要进一步摸清监管底数,建立完善建筑施工管理15类台账,依法依规将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既有建筑加装电梯、老旧小区改造、装饰装修工程等全数纳入许可监管。要用好目标管理、督查督导、安全生产考核等手段,抓实对所辖县区、园区的层级监管,重点从建筑施工在建项目的台账完整率、依法监管率、现场检查率、隐患发现率、隐患整改率、违法行为处罚率等指标对县区进行考核评价,形成定期通报机制,抓好结果运用,对问题突出的地区要开展约谈、警示、差别化管理等,加大对基础薄弱的县区、园区的帮扶指导

    (三)紧盯不放,全面排查整治隐患

    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排查整治不严不实、问题隐患虚假整改问题,紧盯差别化管理地区、企业、项目的督导检查,突出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支模等危大工程识别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群死群伤事故。要加强对预防高坠、临时用电、施工机具、车辆机械以及装饰装修阶段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采取断然措施解决高坠事故、装饰装修阶段事故易发高发问题,有效遏制减少一般事故。要建立监管项目事故隐患台账,严格整改情况复查,落实闭环管理、动态清零。

    (四)动真碰硬,全面强化监管执法

    要严格履行打非治违职责,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本地区打非治违网格化巡查机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和打非治违举报奖励制度,探索推进非法违法建设信息化等科技监管手段。要敢于亮剑、重拳出击,有力整治监管执法宽松软虚等现象,严肃查处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和安全问题隐患不落实整改等问题,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一案多查查处到位。对非法违法建设问题突出的县区、园区要抄报属地政府,对非法违法建设的建设单位要向其主管部门、企业总部抄报,定期收集分析通报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实现解剖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转变。

    (五)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安全意识

    要充分认识到事故多发的深层次原因,着力补齐一线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能力不足、风险防范意识不足等短板。要督促加强教育培训,督促强化进场安全教育、作业前技术交底、班前喊话提醒,落实一会三卡制度,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安全生产普法宣传、定期应急演练等,强化对危险源的辨识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提升。要加大宣传警示,将典型事故作为安全教育素材制作成警示视频,详细分析事故经过、原因,发放本地施工企业、在建项目学习,通过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的方式,针对性的开展安全宣教活动。要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奖励表彰遵守安全规定规程、主动报告安全隐患的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班组、作业人员,严厉惩戒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和操作规程行为,形成安全生产全员参与、自我监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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