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物业管理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的通知
时间: 2024-06-18 16:55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开展物业管理行业“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在6-11月份开展物业管理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市州、县市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一)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方式;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及中标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物业服务企业的解聘与选聘等。
(二)承接查验及备案。包括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新建物业前的现场查验情况;前期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情况;新老物业服务企业交接时的物业查验情况等。
(三)物业管理区域及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履行物业管理区域备案职责的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职责的情况等。
(四)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开发商委托履行商品住宅交付义务,将预收物业费作为交付条件的情况;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等。
(五)利用共有部分经营及公共收益管理。业主共同决定利用共有部分经营的情况;利用共有部分经营的合同签订情况;公共收益的收支管理情况等。
(六)信息公开。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信息公开制度的情况;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方式及投诉电话等信息公示情况;公共收益管理信息公示情况等。
(七)安全台账管理。住宅小区安全台账信息化报送情况;装饰装修管理服务情况;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告知、劝阻制止、报告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等。
(八)其他。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移交或者擅自占用物业共有部分的情况;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处分物管用房、业主共用部位的情况等。
三、检查安排
采取随机抽取和重点抽查的方式。按照1%-3%的比例从“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检查对象库中随机抽取,同时,对信访频次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进行抽查检查。
四、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发现有关问题线索将交由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实处理。各市州要督促企业做好问题整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将相关情况报送我厅。
检查中发现的“霸王条款”、价格违法、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违规装修等问题线索移交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其他要求
(一)为了全面加强行业监管,请各地尽快通过“湖南省物业管理监管平台”完善物业管理区域、承接查验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备案信息,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库。
(二)各市州要按照要求开展物业管理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并于11月30日前将相关情况报送我厅。
(三)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检查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由检查人员自理。
联系人:付红0731-88950161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