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宣贯和落实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 2015-01-07 16:19

    厅建筑管理处 聂磊

    2014年10月23日

    今天召开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宣贯落实暨建筑市场执法培训会,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9月4日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9月24日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宣贯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全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刚才明革、汉东副处长分别就我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中有关质量工作和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进行了介绍,下面我结合《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湘建办〔2014〕28号),就贯彻落实我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进行说明:

    一、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总体部署和重点工作

    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在9月4日专门召开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今年9月份开始,在全国开展为期两年的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主要任务是,全面推动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落实,严厉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健全质量监管机制,提升工程质量水平。陈政高部长在会上指出,之所以要抓这个两年行动,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第一,抓工程质量,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中央领导同志把工程质量摆在重要位置,明确提出抓工程质量是住建系统永恒的主题。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对工程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对工程质量要求明确,对住建系统寄以厚望,我们必须奋发有为,出色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们的任务。第二,抓工程质量,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我们要充分肯定这些年在工程质量方面所做的多项工作。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建筑市场确实还存在着一些混乱现象,有些建筑质量确实还存在着低下的问题,建筑物垮塌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住宅问题成堆,居民苦不堪言。对此,社会诟病很多,人民群众也不满意。我们必须抓紧治理。第三,抓工程质量,我们已经具备了充分的条件。我们的工程设计人员、管理人员,学历和能力都有大幅度提高;我们有经过长期锻炼的、人数已达4500多万的建筑工人队伍;我们的建筑装备水平已经达到世界水平;我们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建筑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质量管理已经纳入法制轨道。第四,抓工程质量,集中实施两年行动是完全必要的。因为这样做,会形成一个合力,形成一个强大的舆论氛围,形成一个工作重点。我们可以集中解决一批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通过解决问题,建立起一个新体制和新机制;就可以打下一个基础,形成一个习惯,乃至形成一种文化,为今后继续抓好工程质量提供前提。集中抓两年工程质量,不是以后不抓了,以后还要设计出新的行动方案,我们就是要一直抓下去。抓工程质量永远没有尽头。

    王宁副部长在会上就质量治理行动中要着力抓好的六项工作(即《工程质量两年行动行动方案》(建质〔2014〕130号)部署的六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

    1.全面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一是明确责任人和相关责任。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二是建立三项制度。即建立书面承诺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三是督促项目负责人履职尽责。各地要按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质〔2014〕123号)规定,督促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好项目经理的质量安全责任。四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检查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责不到位的,各地按规定,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及时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公布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

    2.严厉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一是准确认定违法行为。各地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14〕118号)规定,准确认定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二是认真实施检查。三是严惩重罚违法行为。四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3.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一是不断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各地要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方式,改变事先发通知、打招呼的检查方式,采取随机、飞行检查的方式,对工程质量安全实施有效监督。二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各地要统筹市场准入、施工许可、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质量安全、行政执法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量,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充足保障,保持监管队伍的稳定,强化监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水平。三是突出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各地要狠抓工程实体质量突出问题治理,严格执行标准规范,积极推进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管控标准化活动,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四是进一步发挥监理作用。监理单位要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现场项目部人员的配置和管理,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4.大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各地要明确本地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近远期目标,协调出台减免相应税费、给予财政补贴、拓展市场空间等激励政策,并尽快将推动引导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实施技术推动。各地要培育建筑产业现代化龙头企业,鼓励成立包括开发、科研、设计、构件生产、施工、运营维护等在内的产业联盟。三是强化监管保障。各地要在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模式并严格监督执行,保障建筑产业现代化健康发展。

    5.加快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数据库建设。各地要按照《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建市〔2014〕108号)总体要求,实施诚信体系建设。实现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监管目标。

    6.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一是进一步落实总包企业的责任。各地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要求,指导和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在工人培养、权益保护、用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管理全面负责。二是完善建筑工人培训体系。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建筑工人培训工作,对不承担建筑工人培训主体责任的施工企业依法实施处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充分利用政府财政经费补贴,培训建筑业从业人员,大力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三是要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各地要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推进劳务人员信息化管理,加强劳务人员的组织化管理。

    王宁副部长还强调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要求,坚决取缔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住建部对此次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高度重视,在9月4日电视电话会后,9月24日召开了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宣贯和落实会议,10月15日召开了建筑市场执法人员培训会,10月16日又举办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培训暨现场会。各项贯彻落实两年行动的会议和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紧锣密鼓的出台,工作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二、我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思路及具体安排

    (一)做好“三个结合”。一是与建筑业改革发展相结合。今年8月我厅下发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湘建办〔2014〕24号,以下简称《意见》),并从推进企业减负工作、完善监管信息基础、强化实施分类监管、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推进产业现代化等六个方面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意见》阐明了未来几年甚至十几年国家、省建筑业改革发展方向,是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近期工作和远期目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落实工程质量两年行动,必须做好与建筑业改革发展相结合。二是与房屋市政工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结合。非法违法建设扰乱市场秩序,严重威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我厅从2011年起连续三年布置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始终把“打非治违”作为当前和今后抓好质量安全和规范市场行为的关键举措。今年又提请省政府下发《湖南省2014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湘政办函〔2014〕20号),以市州政府为主体,以各类园区、大型工矿企业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城市规划区私人规模建房为重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进行全面排查,对质量安全未受监的非法违法项目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进行打击。项目未正常纳入监管,监督工程质量和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就无从谈起,今后我们还要一以贯之的抓好、抓实“打非治违”工作,贯彻落实工程质量两年行动,必须做好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结合。三是与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大量质量通病严重损害最终消费者利益,严重影响建筑业的整体声誉, 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今年4月我厅下发了《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8月份又在长沙召开了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观摩会。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市场行为不规范、质量监督监理机制不健全、产业生产方式落后、诚信体系建设不完善、从业人员素质低下等等这些问题最终反映为工程实体质量安全问题,加强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和开展工程质量两年行动实质是治标和治本的问题,贯彻落实工程质量两年行动,必须做好与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真正标本兼治。

    (二)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是当前和今后两年是全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核心工作,各市州要高度重视,成立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分管负责人要具体部署安排,各相关科室、站办负责人要具体抓好落实。各市州要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关措施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和要求,确保两年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根据工作安排做好信息总结报送工作。

    (三)相关工作部署。一是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9月—10月)。各市州会后要立即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安排,取得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支持。要结合实际,细化本地区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宣贯和落实,全面动员部署两年行动工作。各市州请于在11月7日前将本地区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报省厅建管处。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1月—2016年6月)。各地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及本地区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对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承发包情况、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市州、县市每3个月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我厅在全省季度督查中将对各地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督导检查,督查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并进行全省通报;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将约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同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好迎接住房城乡建设部每半年开展督查的准备工作。三是总结分析阶段(2016年7月—8月)。各市州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同时,各市州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统计和报送等工作,在每月8日前将上个月两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包括违法行为查处、曝光情况)报送我厅建管处,由我厅汇总每月10日报住建部,每年6月、12月25日前报送半年及年度工作总结情况。

    三、当前着重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工程项目开工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备案,未备案的不得开工建设。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专业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单独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并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今年9月住建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4〕34号),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中,增加了各责任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一栏。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要严格核查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建立情况,工程竣工后未设置永久性标牌不得组织竣工验收,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竣工验收后未移交城建档案馆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省厅将在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和“三类人员”的继续教育中加强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终身制宣贯学习,各市州也要在相应的培训教育中加强宣贯工作。

    (二)强化实施分类监管。一是加强国有投资项目监管。对国有投资项目,依法依规加强监管,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厉打击项目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施工等行为。10月9日,湖南经视台播报了娄底市洪源安置房小区工程质量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引起各方关注,厅领导高度重视。今后各地要更加突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监管,强化监督责任落实。省厅在季度督查的基础上,每半年对保障性住房开展一次市场行为专项督查,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和建设项目负责人依法建设责任,强化分户验收等质量终身责任落实,对各市州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工程质量安全状况向全省通报,并将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质量与资金拨付挂钩。二是创新非国有投资项目监管方式。在改革招投标方式上,选择长沙市作为试点地区,选择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展试点,可以不实行招投标,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时,严格落实项目参建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上述项目实行监督抽测制度,对项目关键部位、关键环节进行抽测,每次抽测结果客观、公正地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力量。

    (三)加大查处曝光力度。9月份以来,住建部连续下发三期《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加大了查处和曝光力度,充分体现了住建部在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敢于较真碰硬、动真格、做表率。10月,我厅下发了《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湘建办函〔2014〕49号),各市州要组织对在建工程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重点加强对国有投资项目的查处。从今年我厅前三个季度不良行为统计情况看,邵阳住建局前3个季度上报不良行为记录为0,邵阳建工局两个季度上报不良行为记录为0,娄底、益阳、衡阳、岳阳一个季度上报不良行为记录为0,这些地方的执法情况显然与当地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实际状况是不适应的。各地每月查处信息要及时向省厅报送,对报送处罚信息为0的市州,我厅将加大督查督办的力度,对查处、曝光不力的地方进行约谈、通报。

    (四)加快诚信体系建设。今年10月,我厅已重新启用“湖南省工程建设企业及执(从)业人员资信平台”, 2014年6月份之前的建筑业、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信息已全部录入资信平台,其他企业、人员信息也将在11月之前全部录入平台,今后每月审批情况、每月及时录入。省厅将利用资信平台查询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情况,实施企业资质动态核查。2015年上半年逐步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企业荣誉情况和外省入湘企业信息纳入资信平台,下半年将着手推进与“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的互通工作,2015年底基本实现两个平台互通,形成全省统一的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努力实现“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总体目标。

    (五)加强措施保障。一是加强常见质量问题治理。实行优质优价、示范带动原则,房地产开发项目申报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项目的,按实际增加费用进行工程决算;各地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管,严格落实分户验收制度。二是推行工程质量责任险。探索推进工程质量责任险,采用合理浮动费率,替代当前质量保证金,减轻企业负担,用市场手段促进企业持续改进提高质量,优胜劣汰。三是优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今年将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从简化、优化人员资质资格、人员配备和网上押证管理等方面修订出台施工现场关键岗位配备管理办法。四是改进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修订出台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文件,对省厅、市州督查、检查发现的企业不良行为,由省厅、市州直接告知、认定并实时记录公示。

    (六)推进劳务实名制管理。省厅调研天津等发达地区建筑用工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出台我省建筑用工管理办法。同时,在省内各地区分阶段推进劳务实名制。2015年底前,在长沙、株洲、湘潭三地区率先全面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2016年底前,在全省其他市州全面推开劳务人员实名制。

    (七)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见》(湘政发〔2014〕12号)精神,鼓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构件生产和科研等单位组成集群、建立产业联盟,推动装配式施工中关键工序的工法发展和研究。引导大型商品混凝土企业、传统建材企业向预制构件和工程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转型,引导省内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和行业内有一定影响的部品部件生产及开发企业转变建设发展方式,重点扶持一批规模合理、创新能力强、机械化和装配化水平高的技术、研发、部品部件生产、工程建设等龙头企业。在长沙、株洲、湘潭三地区开展试点示范,充分利用优惠政策,积极推进示范工程创建,引导开发企业在设计理念、技术集成、居住形态、建造方式和管理模式等方面实现根本性转变。

    (厅建筑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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