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暨文明行业创建座谈会上的讲话
时间: 2015-05-25 10:12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 副厅长 姚英杰
2015年5月8日
同志们:
今天省质安监总站召开的这个工作座谈会,是为了总结和研究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文明创建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各级监督机构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持续稳定好转所做的工作
近年来,全省各级住房城乡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为核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规范化和监管信息化,强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深化文明行业创建,强化监督队伍思想作风,完善监督保证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14年全省完成建筑业总产值6020亿元,同比增长14%,位居全国第11位,实现增加值1744.9亿元,同比增长9.9%,占全省GDP的比重为6.45%,吸纳从业人员220.3万人,是我省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在建筑业快速增长的同时,我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14年全省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15起、死亡19人,同比分别下降6%和17%,岳阳、常德、益阳、郴州、怀化、湘西自治州等6个市州为零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人数控制在0.4人以内,死亡人数占省安委控制指标34人的56%,省厅连续5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全年有8项工程获鲁班奖(其中省内工程4项,我省企业在外省工程4项),创历史之最;66项工程获省芙蓉奖,200项工程获省优质工程奖;工程质量一次竣工验收合格率达99.8%。
同时,文明行业创建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自2012年我省监督系统创建文明行业以来,在省文明办的悉心指导下,全省各级监督机构围绕文明创建抓思想、强作风,一线监督人员“为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监督”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进一步增强,监督人员的精神面貌进一步改观,监督机构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提升,涌现出了六家省级文明单位,数十家市县级文明单位,数百位文明监督工程师和文明管理工作者。当前成绩的取得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上下齐心、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在座各位的辛勤劳动、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厅党组表示祝贺和感谢。
二、深刻认识当前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今年截止目前,全省共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3人,与去年基本持平。但今年以来,接连发生了郴州柿竹园“1.2”垮塌事故、长沙经开区“1.31”管道窒息事故、益阳安化“4.25”塔吊事故三起较大事故,这三起较大事故虽然不是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的建筑施工事故,但教训十分深刻,同样时刻警醒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必须对目前的质量安全形势有足够清醒的认识。
一是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我省质量安全基础脆弱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企业主体责任仍未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底线意识不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到位,质量安全投入不达标;有的甚至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企业对项目完全失控,企业管项目变成项目管项目,造成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重大危险源管控不到位,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大量存在,乃至酿成事故。今年这三起较大事故都是发生在没有合法质量安全监督的项目上,是典型的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充分暴露了当前企业自律能力差,施工现场管理薄弱、隐患突出的情况仍未明显改观,安全生产基础脆弱的状况仍十分明显。
二是必须清醒认识当前我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基层薄弱的状况没有实质性改观,监督保证体系仍不完善。一方面,监管盲区、特区、边界问题仍然存在。当前,村镇建房质量安全无人监管,私人规模建房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制度,大部分没有纳入质量安全监督;各类园区、大型工矿企业厂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非法违法建设行为仍然存在,在县级各类园区尤为突出;同时,我厅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范围,责任边界还未完全厘清,今年郴州“1.2”事故、益阳“4.25”事故就是典型的案例。另一方面,监督力量不足、方式落后问题仍未解决。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人员经费与快速增长的工程建设量及“高大难深”项目不匹配的矛盾日益明显;监督人员仍然只注重现场实体的保姆式监督,对各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检查不到位,监督方式、监管手段仍然落后,信息化监管手段不足。同时,部分地区绩效考核工作不实、不细,考核后的奖惩不落实,责任追查不到位,文明创建与规范化监督仍然存在“两张皮”的现象。
近日,住建部下发了《住房城乡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督办处理办法》,再次强调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住建部将进行挂牌督办,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停业整顿一年;发生一处死亡5人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住建部将赴现场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事故情况;对质量安全事故频发、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住建部将责令当地主管部门在一定范围、一定期限内停工检查。省安委办在“4.25”事故后对益阳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建议函中,明确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八条断然措施”的规定,从严从快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地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继续保持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
三、改革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
当前,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快速推进,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持续扩大,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以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为核心,始终把安全发展作为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的底线来抓。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扎实有效抓好思想作风建设,确保创建省级文明行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中央领导同志把工程质量摆在重要位置,明确提出抓工程质量是住建系统永恒的主题。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对工程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对我们质量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也对我们寄以厚望,我们必须奋发有为,出色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党委政府交给我们的任务。在接下来的文明行业创建的冲刺阶段,各级监督机构要继续瞄准“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紧扣监督使命、监督责任这个核心,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监督机构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实际,选树身边好典型,教育惩戒落后,进一步转变广大监督队伍思想作风,提高业务水平,树立“阳光监督、规范监督”的形象,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为“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监督”的责任感、使命感,促进监督执法环境的改善和监督保证体系的完善,为行业发展传递正能量。不断丰富活动载体,抓好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力争以一流的业绩彰显了文明创建成果,确保明年成功创建省级文明行业。
(二)狠抓落实,善抓落实,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和监督主体责任,完善监督保证体系建设。
各地要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狠抓落实,善抓落实,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中发挥中坚力量、依靠力量作用。
1.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全面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实行书面承诺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让责任主体单位法人和项目负责人切实认识到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重大,针对当前一些地方签订承诺书出现的代签、只盖章不签字等现象,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二是出重拳,下重手,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住建部的统一部署,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每月按时报送查处情况;要加强市场现场联动,把建筑市场检查和质量安全检查相结合,着力打击现场质量安全失控,市场又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要抓典型,实行重典治乱,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以市场促现场,以行为保安全。三是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各地充分发挥招投标政策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主动加强项目管控,完善企业内控体系建设,鼓励企业争创质量、安全示范工程(工地)。要利用保险机制加强质量安全防控,一方面,通过安责险的主承保单位聘请第三方安全风险评价机构,对投保企业、项目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价;另一方面,试点建筑(住宅)工程质量责任险,争取住房城乡建设部试点批复,通过保险的市场利益机制,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防控,改进完善工程质量闭合循环保证机制。
2.强化落实监督主体责任。一是完善监督制度建设。2014年,住建部下发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和工作规程,各地要结合监督规范化和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完善安全监督制度建设,重点核查一线监督人员监管信息录入、规范化监管以及隐患整改的跟踪落实等情况,防范出现监督机构对一线监督人员的月度绩效考核走过场、考核结果与项目现场监督实际脱节出现“两张皮”等情况,做到履职免责。二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各地要抓住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以及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利时机,努力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加强机构地位、人员、经费保障。对地方各类园区内设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园区监督机构建设,防止园区出现无合法监督机构监督项目的情况。三要提升监管能力建设。各地要按照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质量、安全监督规定的要求,改变事先发通知、打招呼的检查方式,采取随机和飞行检查方式,结合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状况加强对责任主体的行为监督。要多采取信息化手段,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目前,省厅已启用了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各市州要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与省监管系统的数据对接工作,通过互联网实现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的自动采集、实时上传和在线监控,形成对全省检测机构资质、人员、设备、检测行为和信用等的统一监管。此外,省厅正在联合省建工集团开发建筑起重机械(提升设备)远程作业监控系统,对建筑起重机械(提升设备)安全状况实时监控,实现建筑起重机械的信息化管理。长沙市、湘西自治州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做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各地也可以结合实际,积极推进信息化监管。
3.加强公开曝光通报力度。要充分发挥媒体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有较大影响的典型案例,要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要加大考核、督查力度,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问责约谈和公开通报,向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致专函加强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监管,省厅每季度考核、督查通报也将抄送市州党委、政府。
(三)进一步研究建筑管理新的问题。一是责任边界问题。省厅正在就与相关单位的责任边界问题进行研究,准备向省安委正式汇报予以明确,各市州也好做好相应工作,积极向地方安委沟通协调。二是住宅产业化质量安全监督问题。住宅产业化是当前建筑业转型升级发展的方向,如何加强产业化过程中质量安全监督,确保工程质量,杜绝群死群死事故发生,要认真进行研究。
同志们,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进一步夯实质量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是文明行业创建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不断加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推动我省建筑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为我省“四化两型”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