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市州12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二)
时间: 2015-02-25 15:18
娄底市
一、12月18日,我局召集相关科室负责人传达了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联络员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全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信息报送制度,建立两年行动工作QQ群,及时加强信息沟通和报送。
二、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在落实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审图、检测七方责任单位签订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的基础上,从12月15日起,新开工报建的项目要求提供五方责任主体(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 8月25日后开工的18个在建项目由质量监督人员督促各方责任单位按要求进行补签,现已完成2个项目的补签工作;落实永久标牌制度,全年竣工备案的27个项目都提交了永久标牌影像资料,100%设置制作永久标牌;目前,各县市区已经全面启动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承诺工作。
三、强化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局认真落实部和省厅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要求,所有在建住宅工程都开展以裂缝、渗漏为重点的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要求项目部组织班组长以上技术人员进行学习,对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现场监理部制定专项监理细则,质量监督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严格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问题专项治理质量行为进行监督,并在监督记录中进行记录,录入信息监管平台,本月录入此类信息30余条;严格按“三不”要求进行监管,即对未制定常见质量专项整治方案的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有方案未实施的不予工程质量验收,常见质量问题整治不到位不予竣工验收。我市正准备申报2个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地(市本级和双峰各1个),召开现场观摩会,发挥样板引路作用。
四、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取得初步效果。我局组织法规科、建管处、招投标办、执法队等单位对中心城区在建项目进行了全面仔细排查,继续加大对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打击力度,12月立案查处此类案件1起。
五、健全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加强质量监管工作。主要是改变检查方式,按“四不两直”的要求开展随机检查、飞行检查。我局12月上旬采取不事先通知的形式对全市11家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现场质量情况、5家检测单位的检测质量情况和11个施工现场混凝土施工质量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下发整改通知和停工通知书15份,上报严重不良行为记录9条(包括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监理企业及总监、混凝土企业、检测单位),其中对2家企业责令停业整顿。12月12日对新化建筑工程质量进行了飞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市进行了通报,建议对2家建筑企业进行一般不良行为记录公示。
六、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12月我局按《娄底市建设企业诚信企业评价办法》的要求完成了全市12家建筑施工企业诚信评价工作。
衡阳市:
一、基本情况。2014年12月份,我市共检查工地116个,已认定1个建设单位存在违法发包行为,且已进行了处罚。尚有16个项目的处理正在认定阶段。补签授权书、承诺书的工程131项;新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工程11项,其中:已签署授权书、承诺书的工程11项;新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8项,其中:设立永久性标牌的工程8项,建立质量信用档案的工程8项。
二、工作开展情况。于2014年12月31日召开了“两年行动”调度会,一是要明确指标落实责任。市稽查队没个大队每月20日前要拿出1-2个证据充分的项目上报市局统一召开案审会,每个县(市)、南岳区至少要上报1个项目。二是要加强各部门联动,市场、招投标、法规、现场监管等部门要形成联动,对违法违规企业加强现场监管的同时。在企业资质升级(增项)和招投标等过程中予以相应限制。三是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资料报送,资料室反映工作成果的重要体现,各单位要及时准确完整的申报相关资料。四是要重点落实现场整改,对现场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单位,要注意整改的时限,不能久拖不改,没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一律不能复工,并依法处罚。
三、落实全省在建工地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情况。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于2014年1月9日下午召开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紧急会议。会议通报了全国发生多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对如何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决定对衡阳市在建工地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根据安排部署,从即日起,衡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部停工自检,由施工、监理企业组织对所属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建立自查台帐,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保证整改经费。企业停工自查合格后,必须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认可方可复工,未停工自查的项目,监督机构在排查时直接进行停工排查并重点监督。衡阳市各级监督机构将组织对全部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地毯式大排查。对各类园区、开发区、大型工矿企业厂区、私人规模建房项目和保障性住房进行重点排查。对于未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未纳入质量安全监督的违法违规项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一律无条件停工整顿;对不落实停工整改的,一律顶格处罚,一律上报不良行为公示,并在媒体曝光
市委常委、副市长罗东海要求衡阳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底线意思,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遏制和减少一般性事故发生;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群策群力确保安全。市领导罗东海、胡水龙、唐文峰参加会议。
怀化市:
一、树立典型,寻找差距。我局于2014年12月5日组织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建工股(站)长及全市相关建筑业企业负责人前往怀化市407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了观摩,该项目被评为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示范工程。观摩人员参观了项目的样板间及施工现场,并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了讲解。观摩结束后,在场的建筑业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认识到了差距,且今后要积极主动地向优秀同行学习,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认真谋划部署。2014年12月10日至20日,市住建局由局领导带队组成六个督查组,对2014年第四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了督查,此次督查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相关内容作为重点督查内容,严查项目负责人不到岗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行为,严查各在建项目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情况等。本次督查共检查在建项目45个,发现工程质量问题300余处,责令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18份,停工整改通知书8份,建议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2起,
三、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行为。2014年12月初,由市住建局建工科、市城建支队、市质监站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四个检查组,对市本级所有在建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本次专项行动共检查在建项目58个。截至目前,已查明建筑市场违规行为3起,上报相关责任人严重不良行为3起。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工程质量代表国家形象,反映民族素质,关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经过这段时间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的开展,我们进一步领会了工程质量两年行动和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感受到肩头重任,更深入学习了监督执法方法,在下一步工作中会切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在省住建厅领导下以高度责任感和自信心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落到实处。
1.加大打击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力度。接下来,将会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加强打击建筑市场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的力度,对于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促进全市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2.重点保障结构工程质量。严把责任关,多管齐下加强预拌混凝土、钢筋等质量管理,积极创新,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新规范、新办法,以科学化手段规范提高监督执法工作,确保工程结构安全。
3.突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一是加强在建项目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检查,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对于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整改后仍反复出现相同问题的企业要按照规定追究责任。二是加快我市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认证工作的进度,提高建筑业企业的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意识及能力,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永州市:
一、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终身制。根据《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全市共签订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443份,其中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订承诺书的86份,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签订承诺书的86份,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订承诺书的83份,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订承诺书的94份,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订承诺书的有94份;自11月以来,中心城区竣工验收的项目共5个,均落实永久性标牌制度;
二、开展打击施工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12月开展了一次中心城区建筑市场打击转包违法分包专项执法检查。随机抽查了紫霞廉租房小区第二标段、黄泥井市场棚户区改造工程、岚角山镇政府公租房、异蛇山庄公共租赁房工程等4个项目。检查发现4个项目不同程度存在施工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现已要求4个项目停工整改,市规划执法支队对这4个项目依法依规进行查处。2014年12月、2015年1月先后两次对江华县移民安置点项目进行了专项督查,反馈了意见,并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进行了专题汇报。
三、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市质安站12月份对中心城区99个在建项目开展了一次质量大检查,发现质量问题261项,签发不良行为告知的项目4个,签发停工整改通知书的项目9个,签发隐患整改通知的项目22个。经复查,已整改到位允许复工的项目6个,隐患已整改到位的项目17个。
四、诚信体系建设。我局根据省厅启用的“湖南省工程建设企业及执(从)业人员资信平台”严把人员注册关,企业申报三类人员,一、二级建造师的注册时,要求企业把现有注册人员录入平台。通过平台查询,若申报人员存在重复执业的情形,则不予注册。
郴州市
一、召开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于2015年1月6日在郴州市人民政府礼堂组织召开了召开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各县市区政府分管建设工作副县市区长、住建局局长、分管质量安全副局长、质安站站长,市中心城区在建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负责人约200余人参加了会议,副市长张扬平、市政府副秘书长卢少林出席了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会上明确提出今年是开展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关键之年,再次强调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相关工作要求,一是要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加快建立和完善三项管理制度;二是要切实加强质量通病治理,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三是要实现安全监督的全覆盖,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和“打非治违”行动。
二、开展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专项行动。
组织四个排查小组于11月21日起对我市中心城区范围内183个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其中房屋建筑项目146个,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7个)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重点排查各在建项目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等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排查发现86个项目存在非法违法或违规违章行为,其中:17个项目涉嫌转包违法分包,23个项目存在垫资行为,34个项目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擅自开工建设,51个项目存在人员到岗履职不齐的现象。对所有存在问题的项目部和各责任单位下发整改文书并进行分类处理,涉嫌转包违法分包的拟立案查处;存在垫资行为的交由市建筑业协会按行业自律公约处理;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一律停工整改;人员到岗履职不齐的限期整改到位。
三、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为深刻汲取“12.29”北京清华附中体育馆在建工程基础钢筋坍塌事故和1月2日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东坡矿柴山钼铋钨多金属矿技术改造项目之井下项目配套附属工程(机修房)脚手架垮塌事故教训,迅速将全省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2.29”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传达到基层、到企业、到项目、到个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全面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地毯式大排查,一是及时转发了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12.29”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湘建明电〔2014〕16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现场紧急会议精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湘建明电〔2015〕1号)文件。二是下发了《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郴建函〔2015〕1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提高对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立即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地毯式大排查,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检查要严格标准、严格检查、严格执法、严格问责,做到“三个一律”,即: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对报建手续不全未办理施工许可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对存在非法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行为的建设项目一律停工。三是迅速组织开展了市中心城区在建项目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2015年1月3日开始,由局领导带队,分5个检查组、1个督查组,对市本级所有在建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了地毯式的全面大排查。同时大力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让新闻记者跟随排查组到现场进行检查,对部分违法违规且现场质量安全隐患较多较大的项目进行曝光。本次共排查项目175个(其中房建工程158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7个),发现安全隐患800余处,对报建手续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下发停工通知65份,整改通知书113份,督办函2份,不良行为告知书18份,封停设备12台。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排查,1月9日上午瞿海市长、张扬平副市长亲赴施工现场指导排查工作。
四、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强化市场与现场联动执法。一是组织开展了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建管工作的督查,督查组在各县市区召开了工作座谈会,认真听取并分析了各地的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文件、台账和资料,重点检查了县市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情况,县市区均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工程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并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对本地区的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做了初步的部署。四季度督查共计抽查了36个在建工程项目,共发现质量安全隐患217条,建议下发整改通知书31份,下发停工通知书2份。二是按照《开展市质安站监督人员监管工作抽查实施方案(2014年修订)》要求,加大了对重大危险源及住宅工程质量的检查比例,对监督员实行严格考核制度,加强了处罚力度,于2014年12月29日至31日对市城区在建项目进行了一次抽查,共计抽查了12个项目,对每个项目再次传达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并要求切实将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落到实处,杜绝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目前,飞行检查统计汇总工作正在进行。三是强化市场与现场联动执法。按照《郴州市建筑市场联动管理制度》(郴建发〔2014〕63号)要求,完善了囊括市场准入、施工许可、招投标管理、合同备案、建筑执法等各环节的联动执法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加强了市场与现场联动管理,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拟将所有排查发现涉嫌转包未发分包项目启动联动执法。
四、深入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排查全市在建项目,建立非法项目台账,录入监管信息平台,全面督促整改,力争实现“四个一批”,即扶优扶强一批、处罚整治一批、曝光通报一批、淘汰注销一批。重点整治园区项目、大型工矿企业厂区项目、私人规模建房等盲区、特区的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对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不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的项目责任主体将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将打非治违排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各企业诚信信息,纳入2015年度建筑业企业诚信等级评定,拓宽打非治违惩治手段,清退一批有严重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诚信的企业,净化建筑市场,逐步构建诚信者奖、失信者惩的良好市场环境。
邵阳市:
一、按照实施方案,做好全面排查工作。按照省厅文件和《邵阳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邵建发〔2014〕103号),12月份为全面排查和重点督查阶段。12月份,我局对市本级在建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从检查结果来看,各在建项目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签订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大部分到位。12月底,我局对隆回县和邵阳县进行“飞行检查”,共检查了2个在建项目和2个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在12月份检查中,我局共检查在建项目75个,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12个,发出整改通知书35份,对存在问题严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上报不良行为10个项目14人次。
二、各县(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进展情况。12月,我局对各县(市)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情况进行了督查,从检查结果来看,各县(市)均制订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进行了会议宣贯,收集了各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自查自纠,并要求各责任单位制订了实施方案。
三、打击施工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我局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12月,我局执法支队根据巡查发现,重点调查处理了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和邵阳鸿盛房地产公司联合建房项目存在的违法转包行为,目前该项目已立案调查,准备下发处罚告知书。
四、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一是加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管理,采取监督组每组配备一台指纹考勤机,在项目进行监督时进行现场指纹考勤,对不到位的人员进行处罚。二是加快住宅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市共上报25个住宅质量治理示范工程。
五、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通过查询信息,处理关键岗位人员重复押证情况,12月,共处理人员押证35人次。
张家界市:
一、基本情况。各工程质量治理领导小组(含区县)组织人员检查了全市54个工程项目,检查建设单位数43个(有违法发包行为的单位数4个),检查施工企业数34个。
二、检查情况。
1.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方面:9月份以来开工的建筑工程项目,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建设单位均已将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9月份以前开工建设的在建工程项目除部分项目正在补签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外,其余的工程均已补签完成。
2.加强市场执法联动方面:明确了部门职责,做到了实时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建筑科总体协调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执法工作,执法支队(执法大队)负责未办理施工许可的检查,质安处(质安站)负责办理施工许可的检查,招标办负责招投标环节的检查。齐抓共管,坚决叫停违法违规项目,全市共叫停违法建设项目4个。
3.在全市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正在对在建项目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方面的大检查。检查中特别突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监管,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4个项目涉嫌违法发包的项目,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并正在积极督办整改。
4.1月7日,由分管副市长刘桦主持了“全市在建工地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各区县分管副区县长、建设局长和市中心城区所有建筑企业、监理企业、在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总监共100多人参会,会议传达了上级近期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精神,会上,我局龙维务局长结合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全面布署安排了我市“两年行动”近期工作,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5.对我市“两年行动”过程中,比较好的企业做法进行推介,如永定建安实业有限公司新出台公司内部项目管理办法,企业反响很好。
湘西自治州:
全州建筑施工“打非治违”工作基本情况
(一)认真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以州政府名义制定下发了《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2014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州政办函〔2014〕67号)文件,明确了总体要求、组织领导、整治范围、工作重点、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在全州贯彻落实住建部、省厅会议精神,确保全州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取得实效,
21日下午,全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建筑市场执法工作会召开,州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郑桂章,副局长唐忠,各县市住建局、湘西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各县市质安站及重点参建单位参加会议。会上,唐忠副局长作了题为“依法建设,治理质量,促进全州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讲话,分别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强化责任等几个方面对如何落实全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尤其是如何抓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进行了部署。
(二)全面加强排查整治。以县市为主体,以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各类工业园区和城乡结合部等建设工程为重点,实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排查,建立在建项目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建立动态监管台账,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对建筑施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不符合开工安全条件的违规违章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重点整治。
12月,全州各县市认真开展了排查整治,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直插现场”方式对所辖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全面巡查。对发现的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进行停工处理。对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重大危险源未全面检查或存在安全隐患、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未有效开展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对安全措施不落实、工作不负责任随意降低标准验收、检查不深入细致而导致事故的,按照 “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此次全州各县市共发出整改通知单55份;发现有转包行为的企业4家;有挂靠行为的企业2家;有转包行为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4人;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给予其他处理的6家;对个人给予其他处理的企业5家;共下发严重不良行为告知书10份;对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相关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安全问题“挂号、整改、消号”管理。二是严查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无证设计、施工,不报建、无监理,将工程违法分包、转包、人员不到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开展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盲区”、“特区”专项整治,严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发生,严查违规使用国家已明令淘汰或不合格的工艺、设备、设施,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不经安全检测核准与安全技术交底即投入使用的现象。严查安全设施、设备保养不当、带病运行、人员缺位问题。严查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职业危害严重且防范措施不落实的情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严格建筑施工操作规程,全面遏制和杜绝建设领域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扎实开展层级监督。为确保工作实效,督促各地加大工作力度,我局于今年上半年共组织了三次督查,共抽查在建项目96个,建筑面积154.49万㎡,造价16.65亿元。督查中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32份,停工单9份,不良行为告知书27份。同时对下发的整改通知和停工单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实施了处罚,共罚金额34.6万元,确认不良行为记录3份。每次的督查均建立了隐患台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了登记,督促落实整改,通过督查工作发现隐患,跟踪整改隐患,强制消除隐患的一系列措施,使建筑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一直处于可控状态。
(四)认真开展专项检查。按照工作部署,我局组织督查组对全州预拌商品混凝土、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支模架脚手架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14家,对无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依法责成其停止生产,并实施经济处罚,对有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7家限期整改,1家停止生产预拌混凝土,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到位,逾期不整改的,依法撤回企业资质;抽查在建项目26个,建筑起重机械设备46台,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12份,停工通知单1份,建筑起重机械停用通知书1份,执行简易程序处罚2个。
截至目前,全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共检查在建项目 221个,发现非法违法施工行为项目30个,责令停工项目 33个,实施行政处罚项目22个。通过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少数地方政府“重发展、轻监管”的局面得到扭转,绝大部分建设项目纳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统一监管,初步形成“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
(五)认真开展日常巡查工作,落实巡查责任。各县市认真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项目依法依规进行了严肃查处。目前,全州共查处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非法违法项目9个。通过日常巡查,使“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有效减少了非法非法建设行为。